关于手指骨折的规定规定是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尖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规定说的很明确,也就是说整个手部除了拇指以外,指尖关节处像这些部位指尖关节处如果是断掉了再植或者是直接切除的部位,那么这个是可以评级的,具体的级别还要看骨折的数量。
经常有当事人咨询他的病情是否能构成伤残等级,以便在将来的诉讼中主张相应的赔偿金额,但是作为律师和当事人都不是专业的医疗行业从业人员,也不是专业的鉴定从业人员,无法准确判断,但是可以结合相关的规定大致进行一下预判,以免耽误时间又耗费金钱,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后却得出不够级的结论,白白花鉴定费。
骨折是很轻微的伤害,人身损害案件中是评不起伤残等级的。工伤可不是这么回事。《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中规定骨折是十级伤残。很多劳动者不懂法律规定,加上老板的忽悠,受伤后按照老板投保的保险公司的要求去做司法鉴定,结果评不起伤残。
所有骨折都能评上十级是个片面的说法,这个结论成立的前提是认定工伤,按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去评定伤残等级,那么在本标准中关于骨折有个兜底性条款: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遗留轻度功能障碍可以评定十级伤残。
首先声明不是标题党,至于是故事还是现实,请把案例看完进行评价。近期听了国内一位知名法医学教授对《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讲解,这位教授将全国各省对于该鉴定标准的执业指引都做了分析、对比,花了整整一天时间给业内人士进行讲授,学完后感触颇深。
首先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们所说的胫腓骨指人的小腿部位。如果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胫腓骨骨折,有哪些情况呢?第一种叫做胫腓骨近端骨折,是指我们的胫骨平台处有明显的骨折,而这有可能导致膝关节功能丧失,如果患肢膝关节活动范围与正常膝关节活动范围对比值相差25%以上,就可评定为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