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亲爱的朋友,或许你知道,参加了失业保险的人员,在失业期间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你是否了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基本医疗保险费是如何代缴的呢?本期“川赢位来·就业政策周历”就和大家一起来聊聊这事儿。
交汇点讯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近日下发通知,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医疗生育相关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领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为其办理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所需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不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5年1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续发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灵活就业缴纳养老保险,将由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