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准备评职的小伙伴注意了,根据不久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通知来看,已经完善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那护理评职现在有哪些要求呢?
护士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长白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我们制定了《吉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