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面对来访村民得知被侵占的补偿款已被追回后瞬间流露出的热切眼神,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何庭胜感慨道,“这比办了一件大案更有成就感。”时间回溯到2016年7月,襄城区某村迎来了一个大建设项目:汉十高铁。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涉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一些不法分子自导自演网购食品质量问题向商家实施敲诈勒索,利用网购平台假“维权”、真“碰瓷”,最终法院判决诈骗者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8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王某某在任铜山区某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在负责公司房屋、土地拆迁补偿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该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418.75万元,用于购房、租赁车位、住房装修和其他日常消费等个人支出。
2014年9月,高台县巷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一起4位姐姐同时投诉弟弟,要求分割父母遗留房屋120万元补偿款的纠纷,接到投诉,调解员立即对该案进行了调查1981年3月,高台县巷道镇某村三社王某某的父母因意外事故双亡,1岁多的王某某成了孤儿,随后跟爷爷生活,王某某的爷爷考虑到自己
王大爷之子王某在没告知王大爷的情况下,与拆迁办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从村委会领走应当属于王大爷所有的80万元拆迁款,并用这笔款项另行购买了一套新房落在自己名下,王大爷多次索要无果,无奈只能起诉至法院,要求儿子王某返还被其侵占的拆迁补偿款。
小李和小王是一对大学同学,二人志趣相投,经常一起玩,小李买了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小王的笔记本电脑坏了,直接把小李的笔记本电脑占为已用,小李基于双方的关系,加上自己的旧笔记本电脑还能使用,而小王的笔记本电脑无法使用,也没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