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级行政单位存在的必要在我的文章《地级市与县级市的从属关系与发展模式》已有说明,在这简单复述:如上图,东部省份按照人口分的话,一个省三十个县可能就有一些二百多万,甚至三百万的县,下设乡镇会很多,不利于管理。
大家首先要区分一下,城市,这是一个人文概念,本身和行政区划并没有关系,而地级市则是一级行政区划,有些地方虽然没有行政建制,但毫无疑问它就是城市,比如古代的景德镇,景德镇在古代没有正式行政建制,是隶属于浮梁县的一个镇子,但它在古代实际上长期以来都是江西仅次于南昌的第二大城市;
中国的"市"按行政级别可分以下几类:一、直辖市(省级4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二、地级市(共293个)包含以下几种情况:1、计划单列市(副省级5个):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级别为副省级,行政上属于省管辖,税收上不交给省,副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