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家也都从媒体上看到目前山东省各个地方都在进行一些低效用地的整治和一些闲置土地的处置。在这类问题之中,表现比较突出的就是很多国有土地被认为闲置土地,很多企业主向我们反映说我们土地闲置的原因并不是我们自己造成的,但是相关的部门并不听取这些意见,只是一味的要无偿收回,甚至以极低的价格要收回。
改革开放后,一部分农民进城经商务工或有了稳定工作和收入后,赚了一点钱,为了让孩子享受城市的优质教育,不仅在城里买了房子,而且把全家户口也迁入城市,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子一直闲置着,有的已经破旧不堪,即将坍塌。
农村土地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其中宅基地满足着农民的居住和农耕需求,而耕地则承载着所有人的“饭碗”。然而,由于很多农村的年轻人已经开始不断外流,再加上他们不愿意接手种地,现阶段靠“老妇农业”维持的农业生产,已经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
前言:近几十年来,我国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吸引着大量的农民工弃农从商,比如过去村里的瓦匠、木匠、篾匠都纷纷丢下传统手艺去城市谋发展,说是谋发展其实意思就是说在农村不赚钱了,我们村就有好几个木匠改行做早点生意了,经过多年的打拼有些已经在城里买房买车定居了,把家里的老人也一起接过去了,这样在农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子依然在,对于房子来说只要不自然倒塌就不会被村集体收回,去乡村走一走就可以看到原来热闹的村子变成了很多人家大门紧闭,围墙内杂草长的比人都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回收整合成为了当前农村发展的重要议题。农村土地回收整合是指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将分散、零散的农村土地进行整合,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基地,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
【“无偿收回”变“补偿回收” 闲置土地处置迎新变局】财联社12月16日电,随着一系列针对闲置土地妥善处置政策的出台,相关部门不再一味坚持“无偿回收”的单一方式,而是转变为“酌情采取补偿回收、收购等多种手段,妥善处置已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在农村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控,并提出了“一户一宅”政策,而随农村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也在加大对农村耕地的资源的保护,明确提出要保护农村耕地资源能够得到长久的可持续化的使用,所以国家又出台了“一户一田”政策,从字面意识来看,一户一田是指未来农村居民
1998年我在上学期间,家里分的土地,和父母的土地在一起。2005年成为农村教师,现在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要收回我的承包地,说是区政府出台的文件,区里领导说是算作清化收对象,不交回土地算黑恶势力。区里这样做合理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