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9 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要求2020年年底以前必须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这项目标任务,而且是一项硬性任务并对各地落实情况督导作出具体安排,将通过地方自查和国家督导两个阶段来落实“不低于”目标情况 ,同时要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问责,切实发现任务落实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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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自此教师群体有了保障自身权益的专属法律。为社会上重要的特定人群单独立法,是谓“身份立法”,《教师法》与《公务员法》《检察官法》《法官法》《医师法》等并立,凸显了教师的法律身份和社会地位。
之所以网友们对教师法的改变关注度这么高,是因为在当下社会中,教育几乎是人人都会关心的事情,而教师作为教育中的一环,自然也是被广泛讨论的重点,尤其是在当下,很多大学生和家长希望未来走上教师的道路,获得一份受人尊敬,稳定体面的工作。
在中小学教师圈子里流传甚广的这一句话,可谓道出了不少老师在参与职称评选过程中的辛酸。当然,教育部门也早已体察到了一线教师的生活境况,在2021年底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明确提出以下3大变化。
这段时间《教师法》修订的热度可以说又上升了一个高度,大家都很关心,期待此次教师法修订法能带来一些不一样的东西,目前教师领域中备受关注的话题每年来回那么几个,职称、工资以及地位,那么这次能否迎来新的突破呢,就老师们最为期待的,职称按照年限自然晋升有无可能呢?
近日,针对网民关于“浙江省高校教师薪资水平与浙江省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不匹配”的留言,浙江省教育厅答复称,已着手开展改革完善省属高校绩效工资政策的研究,将在适当调节高校工资收入的基础上,给予高校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
自从征求意见稿发布,很多老师都在积极建言献策,把自己对新教师法的认识和期待,通过各种方式予以反映,作为一名基层一线教师,可以说大家所关注的问题,大都涉及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想踏踏实实地做好教学工作,用相关教师职业规范,来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努力把孩子们塑造成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