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河南的文文是一名准新娘,原本去年订了婚,今年就能如愿步入婚姻殿堂,却因为政策变化停下了脚步。作为河南姑娘,文文从小就知道家里财产是弟弟的,女儿出嫁就是泼出去的水,除了嫁妆,其他别想从娘家带走,这是河南几代人墨守的“潜规则”——女儿没有继承权。
豪门有两个常态,一是“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二是“周氏君臣空守信,汉家兄弟不相容”,且一总是二的因,二总是一的果,现代生活家庭的争权夺利也无外乎如是,甚至更充满戏剧性,比如说郑志刚是万万没想到临门一脚的继承权,遇上了“程咬金”。
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但在庭审中又反悔。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还能重新取得继承权吗?原告刘某兰、刘某琴、刘某海与被告刘某荣系兄弟姐妹关系,刘某进于2016年6月13日因病去世,其生前未婚,亦无子女,留有房屋、土地补偿款、养老保险等遗产。
所谓继承权公证,是指:在被继承人去世,继承开始之后,全体继承人对遗嘱/法定继承/受遗赠的内容进行认可,共同到公证机关,由公证机关对各个继承人的继承权及合法性进行确认,并出具公证书,为实现被继承人遗产所有权的顺利转移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遗嘱将房产给了弟弟 过户还得哥哥同意?德州晚报讯(晚报记者俞荣)“父亲在世时已经立遗嘱把房子给我,现在我哥还在抢,我怎么才能绕过他过户?”23日,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2220000,称其哥哥常年在外,照顾病重父亲的责任落在自己一人肩上,因此父亲将唯一一处房子给他。
在生活中,人们常常会选择原谅他人的一些过失之举,给犯错者自我改正的机会,殊不知,法律中也存在类似的宽容——民法典在继承编中特别设置宽恕制度,以律法的温度最大程度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思自治,同时给继承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力促良好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的营造。
有些家庭有人过世,亲属即便打算办理继承手续,也会因各种麻烦而却步。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中,其实比较隐晦地表达了办理继承手续的两大类途径: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林氏集团。总裁办公室。“爸,都商量好了吗?”林子昂三十三岁,西装革履,器宇轩昂,站在办公桌前,询问自己的父亲。作为林氏集团的第一继承人,林成栋今年已经快接近六十岁了,脸上已有岁月留下的皱纹,只是一双眼睛精芒闪烁,一看便是精通算计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