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电影《梅艳芳》上映,兑现了“忘不了,终相见“的承诺。据Peter Cheung所言,“和她合作短短两三年,但我在她身上学会的永志难忘。她教会我什么叫‘the show must go on’,何谓忠诚。”
2003年11月15日,香港红磡体育馆,穿着白色婚纱的梅艳芳,对台下歌迷说道“我是一个歌手也是一个演员,穿婚纱不是第一次,不过没有一次是属于我自己的,这可能是我一生的遗憾。”一首《夕阳之歌》唱罢,她缓缓离开舞台,转过身,挥一挥手,对所有人说“拜拜”,留下一个完美的ending.
尘封的照片,带着记忆慢慢远去,但是再回过头来看,却发现青春大抵都是很美好的。小虎队1988年一出道就在亚洲崭露头角,创下了20多场演唱会场场爆满的纪录,仅《逍遥游》和《爱》两张专辑销量就近1500万张,成为了当时台湾最令人瞩目的歌坛新人。
梅艳芳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4岁便登台演出,和姐姐一起为哥哥和母亲挣钱。经过了多年的打拼,梅艳芳终于凭自己的实力收获了大批粉丝,后来成为了香港娱乐圈的“大姐大”,在家里却依然只是母亲和哥哥的赚钱工具而已。
梅艳芳(1963.10.10-2003.12.30)出生于中国香港,祖籍广西合浦,歌影双栖发展的代表艺人之一,香港演艺人协会的创办人之一及首位女会长。1982年获“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冠军”;推出了第一张专辑《心债》,踏入歌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