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2月28日起,仪征公安交警将多渠道梳理汇总辖区内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交通违法案例,以 『警示曝光·每周一例』形式通过新媒体平台向大众发布,持续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麻木之人”,让交通安全警钟长鸣。
日前,在广西柳州的西江路与静兰路交叉路口,刘某为了赶时间上班,驾驶一辆车牌为桂BD****的电动车闯红灯从西江路左转驶进静兰路,期间与一辆车牌为桂BF****的小轿车相撞,在空中翻转一圈后摔在地上,所幸没有危及生命。
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认为是“弱势群体”即使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自己怎么违反交规都不会被判定为全责那么今天蜀黍就要告诉大家这种想法是极其错误的!01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被撞交警:电动自行车负全责!4月5日,苏州昆山一男子在外喝酒后,独自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在机动车道一路逆行。
可是现实中,大部分的非机动车事故,百分之八十是由于非机动车骑行人心存侥幸闯红灯导致的。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沿着秣周东路准备左转弯行驶,当时左转为绿灯,李某正准备通过路口时,陈某驾驶的电动车突然从左侧路口驶出,让李某猝不及防,直接撞上了陈某。
扬子晚报网12月24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夏文娟)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人人知晓的交通常识,可仍有一些“任性”的人,不顾红灯指示肆意穿行,不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更是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和电动车发生事故,即使是电动车违反交规造成的,交警也喜欢给小车司机划个责任。这主要是因为电动车容易被认为非机动车,在事故当中处于弱势。同样,这样划责任,还能让保险公司稍微多赔一点。交警划分责任时,本身就倾向弱势方电动车作为事故中的弱势方,确实会受到不少照顾的。
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时有发生,成为易致祸易致乱的交通“顽症”,也是公安交警部门整治的重点和难点。据统计,2022年以来,全市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中,非机动车承担同等以上(含)责任的占比近60%。
近日,洛阳晚报报道了洛宁县一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跟一辆正常行驶汽车发生事故,此后,她被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一事,此事也引起不少人关注,也改变了一些人错误认识,“行人、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属于弱势群体,一旦跟汽车发生事故,不管啥情况都要被‘照顾’,不会负事故全责”。
红灯停,绿灯行是经过信号灯路口的基本常识和要求但依然有人心存侥幸殊不知一念之差很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3月2日10时许,在南内环街老军营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由东向西行驶到路口中央时,被由北向东左转弯的一辆出租车撞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