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6日电(记者贾立君)“去年重污染,今年变良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中心副主任胡越说,北方“小年”2月4日市区空气质量指数为63,属良好等级;而去年小年当天,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市区空气质量指数为287,属于重度污染。
节日期间,包头市公安局民警依法对多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进行劝阻,对部分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理。同时,对当事人、饭店负责人和周边居民群众就《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包头市公安局致全市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禁燃规定进行宣传。
12月9日,记者从包头市公安局获悉,随着烟花爆竹运输储存进入旺季,市公安局开始严厉查处、打击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全力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据悉,目前包头市公安部门已组织监管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与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包头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祭祀用品的决定》,减轻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环境污染、噪音污染。2021年2月18日,正月初七,土右旗公安局东胜街派出所全体值班民警对辖区街面、住宅区、商业区的治安,烟花爆竹的禁放进行巡控。
包头市昆都仑区公安分局广大民警、辅警奋战在抗击疫情疫情一线,全力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配合市政府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清洁、清爽的元宵佳节,昆区公安分局加大辖区巡逻巡查力度,并及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1月30日0时至2月20日24时、3月1日0时至3月13日24时,包头市行政区域内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1月7日下午,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市公安局召开,贯彻落实孟凡利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包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坚决打赢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攻坚战,确保圆满完成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和“两会”期间全市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传统往往是最难改变的,但它也必将随着时代的变迁,向着更符合人们价值追求的方向转变。当环保的理念渐入人心之时,我们发现与往年相比,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少了,扫之不尽的鞭炮屑少了,空气中也闻不到刺鼻的硝烟味。市民大多选择在安静、祥和的气氛中迎接猴年新春的到来。
春节临近,包头市环保局向全市提出倡议,倡导全市各单位以及全体市民,尽量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堆旺火。积极行动起来,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个礼炮做起,尽量选择电子鞭炮、鲜花等低碳环保的方式,传递喜悦和祝福;如需燃放,请尽量选择环保型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