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含税金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应交增值税税额=销项税-进项税城建税=应交增值税税额*7%(市7%/县5%)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税额*3%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税额*2%水利基金=不含税销售额*万分之6应纳税所得税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调增-调减应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