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先秦到明朝,类似于“废长立幼自古乃取乱之道”的表达在史料和奏疏等文字中频频出现,一般都是臣下劝君主要遵照“宗法制”中的“嫡长子继承制”和次序立之的原则决定继承人,也就是以尊卑、长幼决定继承人人选,从西周正式确立以来,不管是皇帝还是割据政权的首领,大多数都遵循这一原则选定继承人。
李纯这位仁兄,功绩当然是有的,中唐藩镇割据,节度使们一个比一个横,个个都不服朝廷管,李纯可以说是见一个整一个,不服一个灭一个,中央集权在宪宗一朝得到了很好的恢复,但是问题是,李纯当皇帝的时候,把自己的起点定的太高了,他努力工作,他勤政为民,他收拾藩镇,他殚精竭虑,宵衣旰食所付出这一切,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恢复盛唐的光景。
皇帝岁数不小了,皇帝也有儿子了,那么以稳固国本,绵延国祚为计,就必然要及早的确立继承人。首先,万历曾经夸奖过郑贵妃“柔嘉玉质,婉嬺兰仪”,也就是说郑贵妃这人她长得好看,还很有气质,说明郑贵妃的硬件条件就很不错,足以折服万历,其实,作为皇帝的女人,郑贵妃的身上有一个其她妃嫔们所不具有的特点,那就是乖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