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层面的规定1.生育产假(1)一般情况(顺产):98天(2)特殊情况①难产:增加15天;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2.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子女期间的陪产假,目前没有国家统一要求,而是由各地的地方规定予以明确。3.
2月23日,上海出台新规,自今年3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另外,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
自从全面二孩政策在2016年1月1日放开实施,各省都在修改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婚假、产假等奖励措施。从广东最早修改好计生条例,到上海通过计生条例修正案,小编整理发现,已经有13个省份已经明确了产假的天数。
省份 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北京10天 128天到7个月15天天津3天128天7天山东3天158天7天 上海 10天128天15天浙江3天128天15天安徽3天158天10天(异地生活20天)江西3天158天15天福建15天158天到180天15天广东3天128天15天广西3天1
随着全面放开三孩政策以后,各地都修订了“计划生育条例”,截止目前全国各省市都已经公布最新修订的版本,并且已经正式执行。细心的网友会发现,此次各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当中部分地区针对产假和婚假进行了调整。而婚假和产假关系到每一位职工,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不然就会吃亏。
2016年2月24日讯,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昨天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