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王卓婕):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生动详细地描写了捕鸟的过程,但是,如今麻雀、壁虎、野鸡、野兔、蟾蜍、画眉等动物都被列入了“三有”保护动物名录,猎捕它们很有可能触犯法律。那么,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猎捕它们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猕猴Macacamulatta 国家 II保护野生动物白腹锦鸡Chrysolophus amherstia 国家 II保护野生动物大灵猫 Viverra zibetha 国家 II保护野生动物小灵猫 Viverricula indica 国家 II保护野生动物中国穿山甲 Mani
中国6种“牢底坐穿兽”,每一种都十分珍稀,甚至比大熊猫还要稀少。这种牛是所有牛科动物中最大的,非洲水牛和美洲野牛包括西藏的野牦牛都比不了它,体重可达到1.5吨,肩高有1.9—2.3米,野外很少有天敌,只有孟加拉虎能够捕食它。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向公众发布。调整后的《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
对于很多野生动物来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就是一张免死金牌,然而,自1989年以来,这份名录就很久没有大幅更新了,直到2021年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农村农业部和国家林草局向公众发布了新的,终于有了大幅调整。哪些动物升级了?
近日,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霞若片区工作人员在回收整理红外相机资料时,惊喜地发现了滇金丝猴活动影像。据介绍,这是该片区首次通过红外相机监测到滇金丝猴,这表明白马雪山保护区旗舰物种滇金丝猴的种群数量在不断增加,其活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前言背景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规定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外,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属于禁止食用
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于2月5日正式公布,尘埃落定。这是我国32年来首次对名录进行大调整,新增大斑灵猫等517种野生动物,长江江豚等65种野生动物升为Ⅰ级,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野生动物调整为Ⅱ级,动作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