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以下片段,我相信有助于大家对一些舆论热点有个基本判断。《人民的名义》中,市法院陈清泉副院长与公安厅厅长祁同伟的一段对话:这官司你说怎么审我就怎么审。。。。。。法律依据我来找,一定要高总赢。。。。。。法律解释权在我这。。。。
在很多观众的认知观里面,陈清泉是京州市法院的副院长,毕竟副职领导是二把手,一把手是院长才对,因此,在权力方面,一把手的权力才是最大的,但这只是大家认知观里面的错误印象,事实上,在体制内,尤其是像法院这种司法部门,往往情况就不一样,法院的院长和副院长的分工,他们属于不同类型的。
其实作为四大古国之一我们很早就有成文的法律,即夏朝的《禹刑》,战国时期更是有成体系的《法经》。古时虽有类似《法经》、《秦律》等法文,但都是大而化之的条文,统一法律解释权是缺失,这就让底层执法人员可以钻空子,因为法律解释权在他们手中,所以县令才有这父母官一称,也有了官字两张嘴的俗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