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税务监管手段的不断完善,企业被稽查的机率在不断上升。但是我们发现大部分被稽查企业都没有聘请专业的税务律师给予协助处理,一般都是由企业的会计或者代理记账公司的人处理,等到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时才想到要请律师。实际上,律师提前参与到税务稽查应对当中更能有效地维护企业的权益。
很多纳税人在遇到涉嫌虚开案件被税务机关检查的时候,总会想方设法的说服税务机关认定自己不是虚开。这个看起来符合常理,而实际上,复杂情况下,符合常理的或者大多人认为正确的,反而往往是错误的,甚至是极其危险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罪轻辩护之虚开税额之辩。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三个量刑档次的定罪量刑标准分别为:一是虚开税额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截至2023年1月31日,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总计36024例,通过“无罪”关键字搜索后剩余1276件,再从1276件判决书筛选出19件案件无罪判决书,无罪辩护率比例为0.0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