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其中提到,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1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其中提到,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1月7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其中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今天(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对外公布。其中提出,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根据《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原标题:灵活就业人员持居住证可办理取消户籍限制,就业地能参加医保可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参加居民医保国家医保局1月7日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保权益维护工作,明确各地要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放开非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将全面打破!在去年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后,国家发改委7日公布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再次明确了这一点。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这个重磅消息至少有三大好处:一是社会保障更公平;二是参保流程更便捷;三是人才流动顾忌更少。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1月7日,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保权益维护工作,明确各地要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放开非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王庆峰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明确提出“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其中提出“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引发广大网友关注。在过去,我们常说“社保跟着户口走”,指的就是参保限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