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热线留言问,双方为外地户口,现在均在新站区定居,男方有居住证(电子版),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在新站区登记结婚?如果可以登记,请问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国务院日前作出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指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自6月1日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将扩大到21个省份。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的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作者:史洪举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决定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北京日报 | 记者 王琪鹏记者25日从民政部了解到,自6月1日起,北京等新纳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地区将统一受理相关事项。届时,双方均为外地户籍的当事人可凭有效居住证在本市办理婚姻登记。国务院日前作出批示,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