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中国网投诉平台发布了关于平安普惠的投诉,内容如下:每本人于2017年6月,从电话销售模式接触平安普惠,电话销售那边告诉我平安普惠的年利息为8.4%个人经营需要资金周转,我就从平台贷款5.9万元,分36期,实际到账57230元,于2017年7月开始还款,每月还款2856.85元,为了保护好征信,我是东拼西凑还贷款.近期受疫情影响 仔细核算发现,平安普惠收取国家明令禁止的砍头息1770元,并在客户不知道的情况下每月收取保险费389.4元和服务费607.7元,36期共计保险费14018.4元和服务费21877.2元,是典型的商业欺诈。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9)浙0481民初4899号原告:马*,男,1976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海宁市。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88号7-9楼。
网贷,第一次接触是2014年,当时也是鬼使神差做了一个平安普惠信用贷款7w,一直还款良好,后来平安普惠主动打电话给我,问我还需要不需要贷款,像我这种客户不用打电话不用做资料,直接就可以放款,给我放了11w,到2021年的1月4日是最后一期,前面35期我都按时还款,没有任何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