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剂良药,在如今这个快节奏社会,和睦的邻里关系显得更为重要。然而,楼上漏水的意外有时却不经意间打破了一起生活20多年的这份宁静……近日,商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调解了一起因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小区楼上漏水后导致楼下房屋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才合理呢?原告白某与被告王某、李某系某商贸城D楼的住户,为上下楼邻居关系(白某家住二楼,王某家住三楼,李某家住四楼)。该小区2004年交房,案涉水管已经使用20年之久,近年来已发生多次水管破裂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