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在不同城市就业,个人档案不知道存放在哪里了。”近日,有网友针对流动人员在不同城市就业的档案存放问题,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建议,希望构建全国统一的档案管理、迁移系统,减少就业和档案分离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当前我国人口发展正处于重要转折期,正确理解和认识人口数据对于了解国情国力,把握新时代的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人口科学研究,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参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2014年90号等多份文件,流动人员的档案归到生源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管理,通常情况下是管理到人才交流中心,部分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档案也会管理在教育局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
该通知明确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范围,我市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是指在本市居住3日以上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及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相关人员,包括具有本市平阴县、商河县常住户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在本市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