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捐赠虽是很有益的事情,但对于咱们财会人来说,需要重点关注的东西还不少。对于赠送货物,由于货物本身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实物转移到受赠者手里,从最终消费上来看,企业并非最终消费者,受赠者才是最终消费环节,所以赠送环节视同销售是符合增值税原理的。
1月12日,记者自市慈善总会获悉,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近日发出通知,对2020年度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确认,市慈善总会榜上有名,这是市慈善总会连续12年获得此资格。
涨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5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布会上,郑舒东举例说明,2月8日上午,烟台海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在税务部门辅导下开具了免税发票,他们向湖北省捐赠价值400余万元的4台垃圾桶消毒杀菌专用车,仅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预计减免税费50多万元。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李永华| 湖南报道“针对新冠肺炎特殊时期的企业爱心捐赠,总局出台的政策是,只要符合规定,企业捐多少,企业所得税前就可扣多少,力度非常大,而且流程很简单,就是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申税小微,我和同事通过上海红十字会线上进行了捐款,我们公司也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了捐款,能给我讲讲税收方面的优惠吗?当然可以,公益捐赠献爱心后,您可以在税收上享受到暖心的优惠政策哦。跟着申税小微一起了解下吧!
税收优惠政策有这些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享受主体】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捐赠的企业和个人【优惠内容】 自20
记者从税务系统了解到,新个税法实施后,首个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个人税收处理文件日前发布,对于纳税人来说,其在纳税年度完成的公益捐赠,可以在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汇算清缴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