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有了新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24年9月3日第十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期正式公布,该《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一、国家层面的规定1.生育产假(1)一般情况(顺产):98天(2)特殊情况①难产:增加15天;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2.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子女期间的陪产假,目前没有国家统一要求,而是由各地的地方规定予以明确。3.
11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明确,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近日湖北宜昌在政府报告中提到将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合法生育的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30天引发网友热议宜昌:鼓励产假休1年配偶护理假30天据媒体报道宜昌市这一政策出台于2024年9月当时出台的《关于提升宜昌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在第七条提出鼓励支持各单
11月2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明确提出将延长婚假。其中提到,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