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将全面打破!在去年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后,国家发改委7日公布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再次明确了这一点。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这个重磅消息至少有三大好处:一是社会保障更公平;二是参保流程更便捷;三是人才流动顾忌更少。
异地就业,参保不再受户籍限制。日前,国家发改委明确,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这对许许多多外出就业的人来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消息。当然,这项举措也为促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推动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增添新活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离不开劳动力这个关键要素。
发改委:不得在户籍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政策性障碍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月7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其中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贾骥业)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其中提到,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围绕“五统一”“一破除”,即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
王庆峰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明确提出“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其中提出“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引发广大网友关注。在过去,我们常说“社保跟着户口走”,指的就是参保限制的问题。
【新闻随笔】作者:陈城1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明确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就《关于进一步深化就业领域改革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台海网新华社发王鹏作□丁家发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对外公布。其中提出,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1月7日新华社)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
来源:中国经济网资料图片 中国经济网 吴菁/摄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明确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并要求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在一座城市扎根,社保宛如坚实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