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夏文娟) 相比起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灵活轻便,但不少骑车人却把这一特点当成可以任性骑行的“优势”,在道路上闯红灯、逆行、随意穿插……这些违法行为不仅影响正常通行秩序,还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危险。
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认为是“弱势群体”即使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自己怎么违反交规都不会被判定为全责那么今天蜀黍就要告诉大家这种想法是极其错误的!01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被撞交警:电动自行车负全责!4月5日,苏州昆山一男子在外喝酒后,独自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在机动车道一路逆行。
每个司机都是经过严格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通过之后才可以上路行驶的,在开车的过程中肯定也都会记得交通规则,但是难免会因为有急事或者追求方便而忽视交通规则,比如说逆行,万一在逆行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负什么责任呢?
2021年8月28日07时04分许,驾驶人马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国道338线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国道338线电商宾馆路段时,与沿国道338线由西向东行驶的驾驶人马某某驾驶的青C03****号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马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控制车速,谨慎驾驶。孙某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东风西路南侧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东风西路与纺织大街交叉口东侧30米掉头处时,与沿东风西路自东向西行驶至该处左转弯掉头的孟某驾驶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两轮电动车因其轻便快捷广受老百姓欢迎然而,有的电动车主认为“咱又不是汽车,我想怎么骑就怎么骑”于是,马路上出现了许多横冲直撞、见缝就钻的“马路杀手”不逆行,都不好意思说自己骑的是“小电驴”这不,又一电动车在逆行时出事故了交警蜀黍:电动车负全责!
9月30日,在西安市的一处景区道路上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据初步了解,事故发生时,一辆视频车逆行插队,不幸撞到了一个正在路口探头的孩子,导致孩子受伤。西安交警高新大队已经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在其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归属。
据事故民警了解:李某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由水富盐丰小区出来,为图方便由西往东逆向行驶,当行驶至水富向家坝大道路口路段时,与在正常车道行驶的夏某某驾驶的川Q39**8号牌小型轿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三轮车驾驶员轻微软组织擦伤,水果及纸箱滚落一地,两车不同程度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