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汽车排放检验和维护修理制度的通知》要求,12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关于实施汽车排放检测与维修制度的通知》。《I/M制度》具体是指,对在用汽车进行尾气排放检验,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对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出具排放检验结果书面报告,告知车主到具有资质的汽车排放性能维护机构进行维修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