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8日消息(记者周尧)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7日介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已于近期印发实施。目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来源:人民日报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其中明确提出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1月7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其中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徐鹏航)针对近期有群众反映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缴费,影响其医保权益保障的情况,国家医保局7日公开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保权益维护工作,明确各地要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放开非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常住地、就业
王庆峰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明确提出“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其中提出“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引发广大网友关注。在过去,我们常说“社保跟着户口走”,指的就是参保限制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其中明确提出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原标题:灵活就业人员持居住证可办理取消户籍限制,就业地能参加医保可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参加居民医保国家医保局1月7日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保权益维护工作,明确各地要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放开非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异地就业,参保不再受户籍限制。日前,国家发改委明确,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这对许许多多外出就业的人来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消息。当然,这项举措也为促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推动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增添新活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离不开劳动力这个关键要素。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1月7日,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保权益维护工作,明确各地要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放开非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随着2025年开年第一周过去,多个省份陆续召开了“新年第一会”,部署推进新一年的工作。南方周末记者检索发现,从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一周多的时间里,全国已有包括重庆、陕西、江苏、安徽、上海、福建等十余个省级政府,以及不少市县一级政府举行了2025年重点项目开工活动或是各类专题会议。
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高层次人才在南京买首套房不再受户籍限制,且公积金最多可贷120万元,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年限可延长至5年。兰州市发文对部分区域取消限购;继续限购区域则取消限购社保、纳税证明,但同时加码实施限售,需满3年才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