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并在其官方网站下发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制定《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