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7月4日电(郭晶晶)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多,各种道路交通类型案件也随之多发,其中“开门杀”这种行为,对受害人造成的身心伤害是非常大的,轻则受伤,重则重伤致残甚至死亡,那么,“开门杀”中司机以及开门者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近日 有网友发视频称自己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经过一辆车旁边时车门突然打开将他的电动车顶飞但网约车及乘客竟然全部走掉引发网友热议随后 成都交警回应:三名女子已找到 车辆被暂扣事故正在处理当中网约车乘客“开门杀”究竟谁担责?
所谓“开门杀”,即车辆停稳后,驾乘人员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最终被撞摔倒乃至受伤等情况出现。那么,遇到“开门杀”,一律都应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吗?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1月23日讯 开车门不注意,被后方飞速驶来的货车撞到了手,肿得老高。送医后发现手上的戒指怎么都取不下来,险些造成手指坏死截指。医生紧急联系119将戒指取下后,对受伤的手指一一清创、固定、复位,保住了男子的手功能。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骑电动车经过一辆网约车边,遭“开门杀”摔倒受伤,网约车司机及乘客非但没有上前帮助,竟然转身离开!相关话题冲上热搜!问题来了:网约车乘客“开门杀”究竟谁担责?此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下车开车门,这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如果驾乘人员不注意,极有可能酿成事故,危害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这是大家俗称的“开门杀”。 近日,多位网友反映称,有儿童在天津某学校门口遭遇小车“开门杀”后被公交车碾压,该事件引发关注。 10月20日中午,天津河西交警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
近年来“开门杀”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如果事故由网约车乘客导致网约车平台及司机是否需要担责?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网约车乘客开车门致路人伤残一日傍晚时分,乘客小阳在平台叫到一辆网约车。临近目的地时,小阳想下车。
9月10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通报了男子骑车遭遇网约车“开门杀”事件:交警部门依法认定,网约车司机在该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开门乘客承担次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交警部门对司机刘某某、乘客蒋某的依法处罚及事故赔付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审结了一起因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法院二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19.8万元,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82.
在驾乘人员没有观察清楚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情况下,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引发事故,俗称“开门杀”。那么,事故造成的损伤,该由谁来担责?广东一名摩托车车主就遭遇“开门杀”,不幸被前方开门客车撞成右手功能丧失,被评定为十级残疾。
顶端新闻记者 曾令统近日,网传天津一儿童遭开门杀后被公交车碾压致死,根据现场视频显示,10月16日,一对母女骑电车行驶至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蓝色汽车时,该车司机突然打开车门,导致骑车母女向公路一侧摔倒,随后一辆公交车驶过,其中一人遭公交车碾压。
“开门杀”伤人,责任谁来担?石狮法院审理因“开门杀”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停车、开门、下车,这几个看似简单的动作,稍有不慎可能酿成事故,俗称“开门杀”。那么,“开门杀”造成交通事故谁来担责?日前,石狮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来源:天津河西交警情况通报针对互联网上出现"天津一儿童遭”开门杀"后被公交车碾压"的信息,经查,系2023年10月16日7时27分,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驮载女儿行驶至河西区围堤道路段时,一停靠路边小客车的驾驶人打开车门,碰到电动自行车,致骑行女子及其女儿倒地,后该女子的女儿被途经的
停车、开门、下车是日常驾驶行为中再正常不过的操作,可是,偏偏这种小事,却酿成了不少悲剧。“开门杀”让人猝不及防,暗藏凶险,轻则倒地破皮,重则脑部撞伤,更有甚者致人死亡。那么遇到“开门杀”,责任如何认定?如何避免“开门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