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5月18日,交警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东山大道与赤水路交叉路口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时,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依法将其拦下进行检查,并现场向该驾驶员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为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牡丹区交警在加大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现场整治力度的基础上,启用路口监控设备,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当事人。
可以说,从今天开始,全国统一的,针对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都有着比以前更加完善的管理规定。当然也出现了一些比较奇葩的事件,在浙江宁波,交警在路口拦下一辆想骑自行车过斑马线的男子,男子诉说自己是外地人不太懂,既然不能骑,那我就扛过去吧。
4月23日16时许,四川自贡高新交警在汇东路一对山市场路段,查获一名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蒋某,这已是蒋某第三次未戴头盔上路行驶被交警处罚,三次累计记6分,处120元罚款。蒋某连称“这次记住了!”宋涛封面新闻记者陈章采【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
海报新闻记者 丁怡欣 日照报道8月24日,日照交警发布通告,9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启用电子监控系统,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即时抓拍。9月1日,交警山海天大队开具日照第一张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