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农村农业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66号建议的答复里明确给出了下面的信息。且不论这次国家农业部的再次强调,早在之前的法律法规就已经有过明确的信息,特别是在深圳和珠海两地,已经明确了食用狗肉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