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9月29日在人民网留言称,企业考生报考公务员时的同意报考证明,增加了企业人员的报考难度,建议取消,原因如下:企业人员属于劳动法调整,劳动法规定“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也就是企业同不同意并不重要;
都昌县大沙镇卫生院药师冯女士通过公开招聘考试,进入南昌市一家医疗机构的面试,但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同意报考证明时,却被收取2万元“岗位损失服务费”。“我在都昌县服务超过5年,没有违反合同,凭什么收我2万元?”冯女士不解地说。
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