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积极响应石家庄市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销费活动,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市区(桥西、新华、长安、裕华、高新)各交警大队增加了一些服务网点,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新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车辆注销、以旧换新注销、补换领号牌等业务。
为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新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车辆注销、补换领号牌等业务,石家庄公安交管部门在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和高新区设置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服务网点,并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骑电动自行车的朋友们看过来新罗交警再次提醒2025年1月起《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就要开始实施啦您的爱车已经上牌了吗有需要的朋友抓紧啦随着电动自行车迎来新的管理措施,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增强广大群众“车上牌、人戴盔、行守法”的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
今年11月1日起,3项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正式实施。其中,电池标定电压小于等于48伏、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h依然是硬性要求,不符合标准的不能生产,更不能上牌。新规实施后,“新款”电动自行车上牌情况如何?本次新国标解决了“25公里”限速问题吗?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切实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积极预防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要求,决定自即日起,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
为有效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公告要求自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近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实施“两个严格”和“3个强化”5项措施,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
日前,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随之而来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