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静态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全市道路通行实际情况,决定自2023年12月25日起,将下列37条禁停路段设置为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
1月9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新闻发布会会上针对许多市民关注停车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葛云鹏做出解答葛云鹏:当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进入新一轮增长高峰,年均新增约30万辆,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60万辆,但存在较大的停车泊位缺
【违停这种情形,可以不罚】天津交管部门明确,除10类严重违法停车情形外,接到短信提示及时驶离,可不予处罚。更多交通新闻:【静海城区发车点迁移】1月11日起,静2路至静27路“村村通”公交线路静海城区发车点全部迁移至静海火车站前广场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