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有人弃之不理,人生目标是“脱农”,到城镇生活;2020年5月1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围绕全国宅基地数量大、情况复杂,一些地方还存在农村地籍调查基础薄弱、登记资料管理不规范和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措施。
我有一个农村亲戚,家里五口人,奶奶、父母和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男的18岁,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为了给儿子说媳妇,父母想给儿子申请一块宅基地,盖房子,但是,申请却批不了,原因是儿子和父母没有分户,而且他家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和房子。
最近接到很多当事人的咨询,大家都比较关注外嫁女权益问题,例如外嫁户口必须迁出娘家吗、一般农村户口享有哪些权利、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排除外嫁女征地补偿款权益,如何维权……面对这一系列的难题,下面小编将一一解答。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是外嫁女?
1 农村宅基地概念及分配方式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通常来说,孩子长大了总要成家立业和父母分开居住,不管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都一样,尤其是家里兄弟姐妹有好几个的,如果不分户出去住,家里都住不下了,且也不太方便。不过在农村一般还是会留下一个兄弟和父母一起住,方便照顾年迈父母的养老生活,而家里是独生子女的则不会再单独分户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