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知道牡蛎这种玩意,是因为中学课文,莫泊桑的名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母亲之后还吩咐了重点:Il faut prendre garde surtout que notre gendre ne se doute de rien.
前几天,重温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看到这样一条高赞书评:有位豆瓣网友说:“初中时,看这篇课文,满脑子都是于勒在船上撬牡蛎,看得我口水直流。如今再看,却觉得悲哀,感觉写的就是我自己,曾经满腔抱负,最终一事无成,家人瞧不起我,朋友躲着我走。”人到中年,我们竟都活成了叔叔于勒。
小时候一到冬天,海蛎子就以那种全去壳方式卖,因为天气冷,大多结成冰砣,我是吃不来那种生的,家里人,亲朋邻居生蛎伴着饼子滋滋有味,一些人传言卖蛎子的人经常往里加一条市场旁的脏水河的河水,后来,小学五年级读了《我的叔叔于勒》,除了对于故事中对主人公和他叔叔之间的距离和命运的感伤外,就是奇怪人家吃蛎子怎么那么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