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基本上是不讲人权的,所以刑罚是以惩罚到位为目的,并没有考虑到犯人的基本权利,所以各种酷刑一样俱全,清朝也不例外,而在外国人眼里,这些刑罚有些不可思议,就用画报的形式记录下来了,一起来看下。揪耳朵,这是这一种疼痛感非常强烈的一种刑罚,如果下手重一点甚至会把耳朵撕裂。
酷刑的基本原则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创新酷刑的中心理论是“没有最酷,只有更酷”;实施酷刑的指导思想是“求生不能,速死不得”。由此可见,极权社会的“优点”之一就是直接激发了一些特殊人才非同一般的创造力,想像力和血腥暴力。刖刑是什么?
前段时间,我们推送过一篇文章,在那篇文章中,我们对古代刑罚体系中一个大的门类的刑罚手段进行了一些阐述,在古代,有一大类刑罚手段叫作耻辱刑,耻辱刑主要是指通过激发罪犯内心的羞耻感,使其对自己之前的犯罪行为产生一定的愧疚,以达到遏制其再次犯罪的目的。
一、“刑靴刑靴最早出现于1590年前后。几个世纪以来,英国、欧洲大陆和东方国家都出现了不同构造和形状的刑靴。英国和欧洲的刑靴通常是铁制的,呈靴子形状,用来容纳受刑者的脚和小腿。施刑时,在靴子和腿之间打入木楔,直到受刑者的血液、肌肉甚至骨髓从伤口中涌出,灌满整个靴子。有时,刑靴会被
中国历史上你不知道的酷刑。但事实上,梳洗比凌迟来的还要痛苦,凌迟之刑是用小刀一片一片割肉 ,而梳洗工具是把犯人的衣服褪去后,把犯人绑在铁床上,用开水烫身上的肌肤 ,刽子手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烫烂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犯人的肉尽看骨露,最终咽气才梳洗。
在生活中,你肯定有这样的感觉,别人碰一下自己,就会特别的痒。但是自己挠自己的时候就不会有任何的感觉。据说古代有一种挠脚心的惩罚称为“笑刑(脚刑,挠脚心刑法)”,是通过不断给脚底施加痒感而让受刑者笑到窒息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