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事故认定和经济赔偿中大家似乎都有一个印象就是机动车保险全、保护措施足多少要在事故中承担一点责任事实真的应该如此吗?来看下面的案例↓↓↓近日,上海市虹口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而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需赔偿几十万元车损。
“最终赔偿1万元,两方协商后一致同意。”近日,湖北武汉一12万自行车与逆行电瓶车相撞,自行车车主索赔3万元一事,有了定论。转款记录。图/受访者提供8月上旬,逆行的电瓶车车主谭某告诉九派新闻,双方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自行车车主倪先生同意他赔偿1万元解决此事。转款记录。
大皖新闻讯 据广德市人民法院2月14日消息,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随着电动车市场需求和保有量不断增加,加之部分群众缺乏骑行安全意识,电动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存在较多风险隐患。因此,电动车行车安全不容小觑。
1月28日,在南宁市大学明秀路口,一辆电动车与一辆公交车相撞,事故导致公交车上乘客陆女士受伤住院。交警认定,闯红灯的电动车驾驶人李某负全责。2月3日,陆女士说治疗费用估计3.5万元,李某先是同意负全责,在赔偿一万元后反悔,说大家都有责任;目前公交公司已垫付2.5万元。事发现场。
武汉市民李女士驾驶私家车被电动自行车追尾,造成车损2000多元,交警认定电动车全责,但电动车驾驶人只愿意象征性赔100块钱。李女士想通过承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代位追偿”也遇到困难,无奈之下,她只好向中国交通广播FM94.8求助,在记者介入下,问题终于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