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陈述所有内容皆有可靠信息来源,赘述在文章结尾●—≺ 前言 ≻—●乾隆皇帝在位期间,下达过一道令人震惊的命令,处死四川一名年仅9岁的男孩,然而面对一条年幼生命的逝去,老百姓非但没有一丝惋惜,反而还拍手称快,纷纷赞颂皇帝英明。
宋仁宗庆历年间,宁州有一9岁小孩因大闹导致对方死亡,当地官府判其死罪,由于罪犯年龄很小,当时司法程序也很谨慎,9岁小孩的死罪是要上报朝廷核准,就是说需要宋仁宗本人核准,宋仁宗接到下面报上来的案卷并仔细审阅后认为,此事是因儿童大闹失手造成的,并非处心积虑的故意杀人,不至罪大恶极的程度,因此免去9岁孩童死罪,但是判令9岁孩子的父母高额赔偿死者家属。
事件的原由是一个名叫丁乞三仔的未满14周岁的男孩因与他同族的哥哥丁狗仔一起干活挑土,这丁狗仔仗着年纪大身强体壮,便让丁乞三仔挑重的更重的担子,自己则偷懒挑较轻的担子,丁乞三仔挑后表示确实太重表示不满要求和丁狗仔交换,然而丁狗仔仗着自己身材高大且年龄也有优势并不愿意与其更换,还拿石头仍他,丁乞三仔认为其欺人太甚忍无可忍,也用石头进行还击,结果好巧不巧打中了丁狗仔的要害部位,丁狗仔就这么死了。
来源:【新华法治】清朝《刑案汇览三编》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案例:清朝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在江西农村,有一个时年十四岁的小孩,名叫丁乞三仔。有一天,丁乞三仔和他十八岁的堂兄丁狗仔一起下地干活,这些活计里有一些挑土、运土的重体力活。
雍正十年秋,故宫养心殿西暖阁,雍正皇帝正在灯下聚精会神地批阅奏折。李德全端着一碗热饮轻轻的走了进来,放在桌边后,道了一句:"皇上,已经子时一刻了。”雍正皇帝抬起头说到:“近来秋审秋决,朕审阅一番各地重案、要案,看看有无错判之处。”“皇上圣明,但也要保重龙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