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的一句道德经是“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出自《道德经》第一章。无形的规律和有形的事物就像一对同卵双胞胎,谁也不能离开谁独自存在,因此他们各自的变化也是彼此依存的。玄之又玄,就是一个变化了,另一个也要相应地变化。
玄字本身确实很微妙。目前所有国内外的专家学者解说的也都各有“道理”,但是也都解说得没有完全,没有到位。首先,玄字在古时代,在一天人合一的环境里,既有表示人体的“玄”的意思,也同样有表示对应着的“天地的玄”、“自然界的玄”。
原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译文能够用言语解说的道理,就称不上是恒长的大道。能够用文字表白的概念,就称不上是恒长的概念。
太上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朱子云:道,犹路也,人人之所共由也。其实生天、生地、生人、生物、公共之理,故谓之道。
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译文】取道于寻常可取之道,其道非恒久之道;取名于寻常可取之名,其名非恒久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