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要求汉人剃发易服,再以当时达官贵人蓄意而为的畸形审美为裹脚提供土壤的,有女子因为小脚而嫁入权贵之家的事实,再加之在文字狱大肆盛行百家学说万马齐暗的时代,而鼓吹三寸金莲之文却能大肆宣扬并横行其道。在那个时代,能写文的,也不是普通老百姓了。
裹脚也称之为缠足,是我国古时候的一种陋习,在古代的时候,女孩子到了五六岁的时候,家中父母便会不顾孩子们的意愿,狠心用裹脚布把小女孩的脚趾头连同脚掌包裹起来,经过长年的包裹,小女孩的脚掌会发生变化,逐渐形成脚掌弯曲脚心朝内,畸形的脚掌被称之为三寸金莲,这种陋习在当时的社会上是一种极其极端特别的风气,古时候的女性们上到皇宫贵族,下到平民老百姓,都坚持用这种方式为家中的女性裹小脚,代代相传。
古时候,女人裹小脚是一种时尚,更是一种规矩,不裹小脚,则会被人瞧不起,长大后无法嫁人。元朝时期,蛮人入侵,当时,汉人是瞧不上蒙古人的,尤其是文人骚客,压根就瞧不上这群粗鄙的莽夫,为了跟这些人区分开来,文人开始鼓励女子裹脚,跟蒙古女子区分开来。
关于缠足,我们用文雅点的话来说就是“三寸金莲“,通俗的来讲呢就是“裹小脚”,在古时候,女孩子缠足必须从小就开始,慢慢的长大就会定型了,所以小时候父母就会非常狠心地把小女孩的四个小脚趾连同脚掌向着脚掌心弯折然后用裹脚布包裹起来,可想而知这是有多么的残忍,最后就会形成了我们所说的三寸金莲。
在中国,不同地域之间也有较大差异,在四川、福建、贵州等偏远地区省份的乡村,女性缠足比率相对比较低,而在河南、山西、江苏、浙江等中原地区或江南地区的人口大省或经济重省,即使是女乞丐和女挑夫也都缠过足,变成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