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晚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关于优化条码支付服务》的公告,微信、支付宝随即发布消息称,其个人收款码在3月1日后均可继续使用,并新设享有更多功能的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愿选择是否升级为个人经营收款码。
每经记者:李玉雯 每经编辑:段炼,廖丹近日,“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冲上热搜,在各大社交平台刷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