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款超过这个数,公司年底利润虚高可不是好事,如何减轻税负金税四期的正式上线,无论是在企业账户还是个人账户上,任何金额方面的异常都会被其捕捉并发出预警。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揭露了一起企业利用个人账户进行收款,从而引发的“偷税漏税”事件,涉事企业也因此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你知道吗?无论是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还是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只要收款金额超过一定数额就有可能被查甚至账户被冻结!2023年10月,一家企业曾因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仅罚款就高达300万元。个人账户收款多少容易被查?《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曾给出明确答案。
11月30日晚,微商大佬龚文祥发布群公告称,自己被税务工商多个部门联合执法罚款,公司和个人被罚至破产,已经到了“卖房卖车”交罚款的地步。公开信中提到被罚款的主要原因是其收入多使用微信红包、微信转账,未对公收入,自然无法缴纳企业和个人应缴税款——被罚款的原因指向了龚文祥偷税漏税。
央行规定个人收款码可以继续使用,但如果三个月收款超过两万,一年内收款超过80万,银行就会上报给税局,税局就会来查你是不是做生意的,接着对比你的个人和公司内税情况,看你是不是在用个人码收款不入账,如果发现你是一般纳税人,用个人码收了80万不入账,先交10%13的增值税10.4万,再交25%的企业所得税20万,还有20%的分红,个税12万,这样算下来已经42万了,还有0.5至五倍的罚款,也就是21万到210万以及每天5/10000的滞纳金,你收的越多,补的就越多,拿的就更多,严重时老板还会进去,怎么办?
我们一直都说HR或多或少都要知道一点财务知识,尤其是临近年底涉及到给员工发年终奖相关事宜。部分公司为了避免麻烦会直接将奖金以现金、支付宝或者微信的方式转给员工。但大家知道吗,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可能会构成偷税,近期就有公司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了,税务局要求公司补税+罚款!
用私人的账号转账、收款是很容易涉嫌虚开发票的风险,经常看到的“三流一致”和“四流一致”,但是在实务中,却往往掺夹着各种因素,其中这个收款方式就是会容易形成不一致,所以在转账情况很大的时候,却没有做好记账纳税,是有很大的“虚开发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