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个体工商户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数量庞大的市场主体,是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是群众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许炳棋 淄博报道2月8日,家住高青县田镇街道青苑社区丝绸公司宿舍的王先生反映(0533-2868222),2021年,小区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今年春节期间,他家安装在一楼楼梯通道里的水表被冻坏了,更换水表需要自费向当地水务公司购买,一个水表需要520元,他不
来源:【三秦都市报】尊敬的自来水用户: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2]1917号)和《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2]29号)文件规定,用户不得擅
据有关专家介绍,水表、电表在安装前都必须通过计量院的检测,通过检验合格的表都会贴上一个强制检测的标识,但时间久了很多人就忽略了这个标识,国家相应的检测机构规定,我国的水表需要六年更换一次,电表的使用年限虽可以长达十年之久,但是也需三年检测一次。
近日,广西柳州的徐先生向澎湃质量观(http://tousu.thepaper.cn)投诉平台反映:今年1月1日起,融安县浮石幸均水厂为浮石镇2000多户居民更换水表,每户需支付更换水表费用100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收费是违规的。
我住的小区是2005年装的机械式水表,每年由收水费的来查看水表的度数,然后再交费。2012年物业公司更换了水表,每户交480元,属于智能充值水表,先将水费到物业公司充值到水卡上,然后将卡插到水表上,水表才通!
人民网西安9月12日电(记者魏鑫)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西安市委书记留言,反映自家水表损坏之后被物业告知需自费380元购买新水表。网友留言及官方回复截图网友留言称,从未欠水费,却享受不了自来水公司的免费换表政策,希望问题能得以解决。
近日,有听众在昭通广播电视台《百姓热线》直播节目中反映:省耕环湖路飙车扰民的问题。昭阳区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回复:一、首先感谢网友对昭阳区交警一大队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所反映的问题我队高度重视。
近日,接今日头条长沙频道用户叶先生反映:去年8月底,叶先生一家搬进了新小区,没过多久,叶先生觉得自家的水表有点异常,“当时还没住进来的时候,水表就显示已经有40m³,入住后到现在,4个多月的时间,现在显示是90m³,以前我们一家三口一个月差不多是5m³左右,现在只有我妻子和小孩住这儿,一个月怎么都不可能用20m³水。
6月28日至7月4日,一些网友向长城新媒体“问政河北”平台反映了小区物业占用公共车位收费、水表损坏需要业主负担费用等问题,此外,有网友建议在国道安装配套监控设施,望有关部门尽快关注网民留言,及时作出答复。
省长尹弘2020年4月1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提高城市供水服务水平,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