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发帖网友王先生称,4月9日下午下班后,他骑自行车回家,行驶到南京中山路与华侨路交叉口处,因逆行被执勤交警拦停,交警告知他非机动车逆行过路口时要下车推行,鉴于他是首次违法,只是进行了警告处罚,随后又查看他自行车的牌照。
不戴头盔、遮挡号牌、用电动自行车拉废品……12月9日,广州交警在海珠区滨江东路与翠竹路的交叉口,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多人因违法被罚款。南都记者获悉,《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邢台日报-邢台网】车主不挂号牌被扣分罚款本报讯“我以后驾车外出一定遵守法律法规,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了。”近日,高速交警七里河大队执勤民警在东吕高速经开区收费站执勤时,查获了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辆。
今天(12月30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实施,其中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记者来到广州交警设于海珠区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的查车点直击现场。“先生,你的头盔不符合3C标准,车牌呢?
近日,惠州市公安局在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截至7月13日。《管理办法》提出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取得号牌、行驶证并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4月23日,南京一网友发帖称,他在骑自行车时因没有牌照,被交警罚款50元。24日下午,南京交警发布消息称,已撤销针对其骑行无牌自行车上路行为的处罚决定,并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此前报道24日,当事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交警方面已经当面与他沟通并已退款,处罚的撤销程序也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