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不是某个局部领域的变法运动,不仅仅是财政赋税之类的改革,也不是零敲碎打的改革运动,而是一场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等诸多领域的全面变法改革,可以说是一场几乎想要重新塑造整个大宋王朝体制的全面变法运动,这可以说是一场轰轰烈烈、雄心勃勃的全面变法运动。
青苗法,亦称“常平新法”,是中国宋朝王安石变法的措施之一,熙宁二年九月由制置三司条例司颁布施行。变法内容主要是:改变旧有常平制度的“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的呆板做法,灵活地将常平仓、广惠仓的储粮折算为本钱,以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贷给农民、城市手工业者,以缓和民间高利贷盘剥的现象,同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达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改善北宋“积贫”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