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以学习《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相关规定为主,本文是个人所写的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第十四篇学习文章,对《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的关于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第1075条规定的关于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扶养义务进行分析,供大家交流、探讨,如有错漏请予以指正。
离婚子女抚养需要处理三个问题,分别是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望权。2两岁到八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为扎实推进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发挥民法典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司法厅组织专门力量编写、绘制了《以案释法·漫画民法典》普法书籍,通过“以案释法”“漫画”等表现形式,图文并茂地呈现民法典相关条文的法律规范和典型案例,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丰富、实用的民法典学习和实践指引。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而言,夫妻离异,虽然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结束,但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旧存在。那么,法律上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孩子的抚养费又该如何计算?让我们结合真实案例一起来了解吧↓(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王某和吴某结婚后因产生矛盾,无法调和,最终向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