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标志,当代国际海洋法将海洋世界,从法律上划分为国家内水、领海、国家管辖海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并且相应的形成了内水、领海、毗连区、 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基本的海域制度。
#海洋主张与边界#一、 领海基线中国于199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其中第三条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