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临近,又到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为确保全市人民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廊坊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在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落实落细“全区城、全时段、常态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零容忍、零懈怠、严处分”的高压态势,全力保障“禁放”工作管控到位。
赵晋进强调,从2018年、2019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以来,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也未发生因燃放行为引发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但是不能放松管控,要巩固以往禁放工作成效、形成常态化禁放机制。
随着2025年即将来临,对于“新的一年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已经成为不少城市居民比较关注的事情之一。在人们的观念当中,一年当中的任何时间段都可以不燃放烟花爆竹,但是春节那几天,还是希望能够限时燃放,这样才有一个年味。
春节将至,为让辖区广大居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廊坊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落到实处,自开展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以来,廊坊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各派出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并持续加大宣传力度。
新华社石家庄1月26日电(记者闫起磊)春节前夕,河北各地市接连发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规定。多地城市主城区实行禁燃或视空气质量限时燃放措施。据石家庄市政府公告,春节期间,该市区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
明天是正月十五是元宵节。正月十五日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也是一元复始,大地回春的夜晚,人们对此加以庆祝,也是庆贺新春的延续。元宵节主要有赏花灯、吃汤圆、猜灯谜等一系列传统民俗活动。廊坊公安给大家提个醒:“元宵”要过,鞭炮莫放!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让我市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宵佳节,确保《廊坊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落到实处,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扭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元宵节期间禁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邯郸邯郸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自11月21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叠加传输影响,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
据了解,近日,《廊坊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中明确:春节期间空气质量允许的情况下,除夕、正月初一,市民可以在规定的区域内全天燃放,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在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3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